刘晶瑶:处罚前三能终结“中国式过马路”?

2012年10月26日02:39  新京报 微博

  ■ 马上评论

  需要改变的,是滋生“中国式XX”的社会环境。

  从10月23日起,河北石家庄市严禁行人闯红灯。在大路口,对群体性闯红灯的,要处罚前三名;在小路口,对于闯红灯的行人,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。(10月25日《法制日报》)

  石家庄市对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现象的整顿措施,暗合了成语“枪打出头鸟”的行事模式。似乎处罚了带头者,自然能让大家学会交通规则。事实如此吗?为了处罚群体性闯红灯中的前三名,这监控摄像头或许得换成高清的,否则怎能分清谁先谁后。也许有人早迈步了两三秒,就被认定为带头大哥,接到罚单的他们可能还会抱怨——还是看到别人先动自己才动的,只不过自己身强腿壮,步子迈得大了一点。

  不可否认,行人闯红灯,与公民的道德水准有关,不过问题的症结也不尽在于此。调查显示,德国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,因此德国红灯最长时间不超过60秒。而根据同济大学调查,在杭州,当等候超过90秒时,行人过街信号灯对路人的作用趋于零。而有媒体在杭州8个路口发现,闹市区等候红灯时间最短115秒,最长145秒。我们要比平心静气的老外们忍耐更久才能过马路,这实在是难为了性子更急的国人。

  且严厉的处罚,并不能让公民从心底里培养起规则意识。推而广之,实际上不论何种“中国式××”,根本解决办法,都不能依赖处罚出头鸟的手段来消除,因为先行者仅仅是这种趋势的牺牲品,仅仅是更为笃信这种潜规则有效的盲从者,而非导致此类现象的根本原因。

  如果不改变滋生“中国式××”的社会环境,“打掉”再多的出头鸟,也总会有后来人。当然,一味地将自身的不作为推到现实身上也不行,每个人也都该要求自己不去做那只迷信“中国式××”的出头鸟,当社会上的正常风气形成合力,才能阻挡“中国式××”的脚步。

  □刘晶瑶(编辑)

(原标题:“处罚前三”能终结“中国式过马路”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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